教学动态
关于规范报送规培医师工作质量月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0   文章来源:教学部-规范化培训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会婷  (点击: )

  为规范我院规培医师科室轮转期间各科室的考核考勤工作,并严格按照考核考勤结果向规培医师发放生活补助,请各培训科室认真学习我院规培相关管理制度(见附件1、2),并按要求每月及时报送《规培医师工作质量月报表》(见附件3), 具体要求如下:
  1. 请各培训科室补报2014级外招规培医师(委培及社会)于2015年4月—2015年10月在培训科室轮转期间的《规培医师工作质量月报表》,并严格考核工作质量(优、良、中、差);月报表中不需要填写“规培教员信息”内容。
  补报时间节点:2015年11月12日。
  2. 请各培训科室补报2015级外招规培医师(委培及社会)于2015年10月在培训科室轮转期间的《规培医师工作质量月报表》,并严格考核工作质量(优、良、中、差);月报表中不需要填写“规培教员信息”内容。
  补报时间节点:2015年11月12日。
  3. 从2015年 11月起,各科室应按照我院规培工作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对规培医师的考勤及考核,并按要求及时报送《规培医师工作质量月报表》,并按照2015年10月公布的规培教员名单(见附件4)为在本科室轮转期间的规培医师(本院、外招)指定规培教员。从2015年11月起,月报表中需报送人员包括:

  报送时间节点:每月3日前报送上个月的月报表,如遇节假日顺延。 
  4. 报送地点:教学部-规范化培训办公室(信息楼六楼)。 
  5. 报送形式: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报规范化培训办公室,一份科室留存。 
  6.请各培训科室严格考核,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以便根据《规培医师工作质量月报表》向规培医师及规培教员发放每月的生活补助及带教补贴。如因延报或漏报造成的后果由相应培训科室承担。 


                                     教学部-规范化培训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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