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系/教研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与周末连休。具体安排如下: 1、4月2、3日(星期六、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一、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2、4月5日(星期二)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3、调课安排见附表。 请各学科系/教研室务必将以上放假调课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不得出现教学事故,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教学部 201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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